第49198881号“萌牛将”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006196号
异议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林惠见
异议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林惠见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25期《商标公告》第49198881号“萌牛将”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萌牛将”指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咖啡馆;餐馆;自助餐馆;饭店;茶馆;酒吧服务;日式料理餐厅;会议室出租;烹饪设备出租;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680677号、第8485658号“蒙牛MENGNIU及图”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自助餐厅;咖啡馆”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服务属于类似服务,但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以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摹仿其知名商标并侵犯其在先商号权,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等证据不足,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9198881号“萌牛将”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2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