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35013号“九九九九晨练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1)商标异字第0000042068号
异议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九江童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九江童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78期《商标公告》第40035013号“九九九九晨练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九九九九晨练社”指定使用于第41类“体育教育;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室内水族池出租”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0849055号“三九商道”、第6178822号“999及图”、第29952912号“999 今维多”商标核定使用于第41类“培训;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健身俱乐部”等服务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读音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证据不足,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0035013号“九九九九晨练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021年04月02日